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,应在什么时候完成?
问: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,应在什么时候完成?
答:实际用工之日(劳动者实际到岗提供服务之日)起一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。
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
【2013-07-0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《劳动合同法》(2012)第七条】
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,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。
【2013-07-0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《劳动合同法》(2012)第十条第三款】
已建立劳动关系,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
【2013-07-0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《劳动合同法》(2012)第十条第二款】
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;已建立劳动关系,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
前款所称用工之日,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,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。
【2010-01-01山西省人大常委会《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》第八条第二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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