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用期届满后,用人单位可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?
问:试用期届满后,用人单位可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?
答:试用期期满后,劳动者不再适用“录用条件”,用人单位不可以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为由,单方解除劳动合同。
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,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;若超过试用期,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。
【1995-01-19劳动部办公厅对《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》的复函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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